File:NLC404-00J002038-86854 審計部公報 1936年第六十九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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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
審計部秘書處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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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審計部公報
Volume 1936年第六十九期
Publisher
審計部秘書處[發行者]
Description

法規
修正外交部組織法第七條第十九條條文
修正教育部組織法第七條第二十一條條文
修正實業部組織法第七條第八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二十三條條文
修正交通部組織法第七條第十九條條文
修正鐵道部組織法第七條第九條第十九條條文
修正司法行政部組織法第六條第十七條條文
修正全國經濟委員會組織條例第六條條文
修正建設委員會組織法第六條第七條第十八條條文
修正銓敍部組織法第四條第九條條文
修正審計部組織法第六條第十六條條文
修正蒙藏委員會組織法第九條第十五條條文
修正僑務委員會組織法第六條第七條第十條條文
修正振武委員會組織條例第五條第九條條文
修正考選委員會組織法第六條條文
修正中央研究院組織法第四條條文
修正衛生署組織法第三條第五條第九條條文
修正國立北平故宮博物院暫行組織條例第三條第八條條文
修正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組織法第九條條文
修正行政法院組織法第七條條文
各省陸地測量局組織條例
中央陸地測量學校組織條例
各區陸地測量學校組織條例
命令
國府公布令
國府政府令 公布修正外交組織法第七條十九條條文由(條文見法規欄)
國民政府令 公布修正教育部組織法第七條二十一條條文由(條文見法規欄)
國民政府令 公布修正實業部組織法第七條及各條條文由(條文見法規欄)
國民政府令 公布修正交通部組織法第七條十九條條文由(條文見法規欄)
國民政府令 公布修正鐵道部組織法第七條及各條條文由(條文見法規欄)
國民政府令 公布修正司法行政部組織法第六條十七條條文由(條文見法規欄)
國民政府令 公布修正建設委員會組織法第六條及各條條文由(條文見法規欄)
國民政府令 公布修正銓敘部組織法第四九兩條條文由(條文見法規欄)
國民政府令 公布修正審計部組織法第六條第十六條條文由(條文見法規欄)
國民政府令 公布修正蒙藏委員會組織法第九條第十五條條文由(條文見法規欄)
國民政府令 公布修正僑務委員會組織法第六條及各條條文由(條文見法規欄)
國民政府令 公布修正振武委員會組織條例第五九兩條條文由(條文見法規欄)
國民政府令 公布修正考選委員會組織法第六條條文由(條文見法規欄)
國民政府令 公布修正中央研究院組織法第四條條文由(條文見法規欄)
國民政府令 公布修正衛生署組織法第三條及各條條文由(條文見法規欄)
國民政府令 公布修正國立北平故宮博物院暫行組織條例第三八兩條條文由(條文見法規欄)
國民政府令 公布修正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組織法第九條條文由(條文見法規欄)
國民政府令 公布修正行政法院組織法第七條條文由(條文見法規欄)
國民政府令 公布修正各省陸地測量局中央及各區陸地測量學校組織條例由(條例見法規欄)
國民政府令 公布狩獵法定自民國二十六年四月一日起施行由
國府任免令
國民政府令 任命高方為審計部審計由
國民政府令 任命謝瀛洲為審計部駐外審計兼審計部廣東省審計處處長由
國民政府令 據呈請任命梁維嵩維審計部協審應照准由
國民政府令 據呈為審計部協審童若愚另有任用請免本職並請任命該員為審計部稽察應照准由
國民政府令 據呈請任命郭承緒署審計部協審應照准由
國民政府令 任命胡繼賢為審計部審計由
國民政府令 據呈請任命何憶昔為審計部稽察應照准由
國民政府令 據呈請任命馮蔭為審計部協審應照准由
本部任免令
審計部令 第一二一號 委任田琚等為本部湖北省審計處一等佐理員劉作彬為二等佐理員由
審計部令 第一二二號 委任吉致瑞等試署本部湖北省審計處三等佐理員由
審計部令 第一二三號 據本部江蘇省審計處處長黃友郢呈該處佐理員宋品匯等呈請辭職應照准由
審計部令 第一二四號 據本部江蘇省審計處處長黃友郢呈以該處經費核減擬酌裁減佐理員請將包允騄等予以免職應照准由
審計部令 第一二五號 委任羅厚炘為本部江蘇省審計處一等佐理員黃錫彝為二等佐理員洪積生等為三等佐理員由
審計部令 第一二六號 委任朱汝弼試署本部江蘇省審計處一等佐理員由
審計部令 第一二七號 委任周世達等為本部上海市審計處二等佐理員由
審計部令 第一二八號 委任殷祐清等試署本部上海市審計處二等佐理員唐名楷等試署三等佐理員由
審計部令 第一二九號 據本部上海市審計處呈佐理員唐官賞因病呈請辭職應照准由
審計部令 第一三零號 委任閻清源等為本部一等佐理員由
審計部令 第一三二號 科員仙雲峰另有任用應免本職由
審計部令 第一三三號 調派仙雲峰代理本部陝西省審計處佐理員由
審計部令 第一三四號 委任方文龍為本部上海市審計處一等佐理員由
審計部令 第一三五號 上海市審計處薦任官學習吳桐省着自二十五年十一月一日起改以薦任官試署由
審計部令 第一三六號 派周慶霖代理本部科員由
審計部令 第一三七號 本部公務人員訓練隊隊長兼軍事訓練第五總隊第一大隊長王籍田業經調任處長所遺職派張宗福擔任由
審計部令 第一三八號 派沈康等代理本部書記官由
審計部令 第一三九號 據江蘇省審計處呈薦任官試署暫任佐理員沈善鑒因病辭職應照准由
審計部令 第一四零號 派張成基等代理本部書記官由
審計部令 第一四一號 委任何福元為本部津浦鐵路審計辦事處一等佐理員溫樹忠等為二等佐理員由
審計部令 第一四二號 委任朱家傑等為津浦鐵路審計辦事處三等佐理員由
審計部令 第一四三號 協審兼第二廳第三科科長李康侯所遺科長職務派協審郗昌麒兼任由
審計部令 第一四四號 分發江蘇省審計處薦任官學習巢華生自二十五年十一月一日起改以薦任官試署由
審計部令 第一四五號 派劉恭衍等代理本部佐理員由
審計部令 第一四六號 稽察兼第三廳第一科科長汪康培業經調任遞遺職務派稽察許祖烈兼任由
審計部令 第一四七號 委任歐陽美德為湖北省審計處一等佐理員王景等為二等佐理員張家衡等為三等佐理員由
審計部令 第一四八號 派李慶晟代理本部佐理員由
審計部令 第一四九號 委任顧振亞為湖北省審計處一等佐理員由
審計部令 第一五零號 審計唐乃康張維城均另有任用除呈請分別任免外應各免本職由
審計部令 第一五二號 派審計胡繼賢兼第三廳廳長由
審計部令 第一五四號 派周增奎黃友郢代理本部審計着先行到差聽候請簡由
審計部令 第一五五號 派張維城代理駐外審計兼代陝西省審計處處長唐乃康代理駐外審計兼代津浦鐵路審計辦事處處長着先到差聽候請簡由
審計部令 第一五六號 駐外審計兼陝西省審計處處長王籍田等均另有任用除呈請分別任免外王籍田等處長應免本兼各職由
審計部令 第一五八號 派張承槱代理駐外審計兼代江蘇省審計處處長着先到差聽候請簡由
審計部令 第一五九號 茲聘江絜生楊偉業為本部專員由
事前審計
院令
監察院訓令 院字第七六六號 國府核准二十四年度國家普通歲入歲出第三次追加預算書一案令仰遵照由
監察院訓令 院字第七六七號 准文官處函奉令湖北省政府主席楊永泰被刺殞命著給治喪費一萬元錄令特函查照一案令仰知照由
監察院訓令 院字第八零零號 奉 國府令主計處呈為審核全國經濟委員會二十五年度水利事業方案暨方案需款數與總預算數對照表一案尚無不合請準備案等情應准照辦轉飭知照令仰該部知照由
監察院訓令 院字第八一二號 奉 國府令主計處呈為財政部函送意退庚款餘額借款銀元事下動支經核尚無不合請准予備案等情應准照辦轉飭查照一案令仰知照由
監察院訓令 院字第八一三號 奉國府令主計處呈為財政部函送蘇浙皖區統稅局所屬蘇州查驗分所二十五年度內十個月追加歲出概算計列一千元擬在二十五年度財務費類第一預備費項下動支經核尚無不合請鑒核備案等情應准照辦轉行飭知一案令仰知照由
監察院訓令 院字第八二二號 准文官處函奉令褒揚段祺瑞給予治喪費一萬元並予國葬將生平事跡存備宜付史館函達查照一案轉令知照由
監察院訓令 院字第八五一號 奉 國府令主計處呈為財政部函以九江關監督署因屋朽壞需修理費一千九百三十四元二角五分請在二十五年度財務費類第一預備費內動支經處核明尚屬相符請準備案等情應准照辦轉飭查照一案令仰知照由
監察院訓令 院字第八六四號 國府核准蒙藏通訊社籌設經費並准在二十五年度蒙藏費類第一預備費項下動支一案令仰知照由
監察院訓令 院字第八七九號 國府核准財政部顧間陳光甫赴美考察財政費五萬四千六百三十元零一分一案令仰知照由
監察院訓令 院字第八八七號 令知監察使署動支第一預備費二萬四千元由
監察院訓令 院字第九一七號 國府核准古應芬恤金本年度上半年度照付以後查照中央恤例議定辦理一案令仰查照由
監察院訓令 院字第九一八號 國府核准山東硝礦局重編二十五年度歲入歲出概算書並准在二十五年度財務費類第一預備費項下動支一案令仰知照由
監察院訓令 院字第九一九號 國府核准財政部修正二十四年度國家債務費歲出概算一案令仰查照由
監察院訓令 院字第九二四號 國府核准前豫魯皖薰煙稅局墊支旅費電費六百四十四元一角九分在二十四年度財務費類第一預備費內動支一案令仰查照由
監察院訓令 院字第九二五號 國府據主計處呈為準財政部函送美國顧問蜜勒旅費臨時概算計列國幣一千七百零八元九角八分在二十四年度財務費類第一預備費項下動支經核尚無不合一案轉飭查照由
監察院訓令 院字第九三四號 國府核准財政部髮型準備管理委員會廣州分會二十五年八月至十月份臨時概算書並准在二十五年度財務費類第一預備費項下動支一案令仰知照由
監察院訓令 院字第九三九號 令知二十四年度收支結束辦法六條仰即遵照由
監察院訓令 院字第九四三號 奉 國府令主計處呈為實業部接管二十五年度建設費類農業合作兩項事業經費預算科目支配修正表經實業部遵照更正請鑒核備案等情應准照辦轉行飭知一案令仰知照由
監察院訓令 院字第九四七號 奉 國府令主計處呈為山東印花煙酒稅局二十四年度收入超比煙酒分機關原核定提成經費不敷七千七百十七原二角八分請在二十四年度財務費類第一預備費內動支經核事屬可行請鑒核備案等情應准照辦轉飭查照一案令仰遵照由
監察院訓令 院字第九五八號 准 文官處函奉令褒揚陸軍第三軍軍長王均追贈陸軍上將並發給治喪費一萬元交軍事委員會從優議恤函達查照轉行飭知一案令仰知照由
公函
審計部公函 審字第九六號 函財政部 送上海海港檢疫所經常費預算分配表希查照轉咨發還重編由
審計部公函 審字第九八號 函財政部 為退還國立暨南大學二十五年度預算分配表請轉飭補註說明並將附屬中學經費編列細數由
審計部公函 審字第一零三號 函上海中央銀行 派本部稽察王其昌調查已簽直字第一八五八號支付書撥還墊借款一案並攜帶直字第二三二六號支付書一份核對關係賬冊及文件請查照接洽由
審計部公函 審字第一零八號 函財政部 冀晉察綏區統稅局解款書五紙誤送報告聯退還請改將報核聯送審由
事後審計
咨文
審計部咨 計字第二一四三號 咨財政部 請轉發上海交易所監理員辦公□二十四三月至二十五年一月份經常費支出第二次審核通知書由
審計部咨 計字第二一四四號 咨教育部 請飭知國立北平大學二十四年七月份總計算書類准予存案備查並轉發所屬各學院審核通知書由
審計部咨 計字第二一四五號 咨教育部 請轉發國立北平藝術專科學校二十三年度一月至六月份經常費暨二十二年度臨時費審核通知書由
審計部咨 計字第二一四七號 咨教育部 請轉發南京古物保存所二十四年度經常費支出計算書類審核通知書由
審計部咨 計字第二一五二號 咨鐵道部 請轉發交通大學北平鐵道管理學院二十四年十一月至二十五年三月份經常費審核通知書由
審計部咨 計字第二一五三號 咨鐵道部 送二十五年二月份補報費暨二十五年五月份經常費審核通知書由
審計部咨 計字第二一五四號 咨鐵道部 送二十五年六月份經常費審核通知書由
審計部咨 計字第二一八二號 咨司法行政部 請轉發湖南高等法院二十四年度建築湖南第一監獄臨時費審核通知書由
審計部咨 計字第二二四四號 咨司法行政部 請轉發河北前灤縣地方法院譚山分庭看守分手二十三年七月至二十四年六月份經常費審核通知書由
審計部咨 計字第二二五四號 咨實業部 請轉知中央農業實驗所二十五年三四兩月分經常費審核通知書由
審計部咨 計字第二二六一號 咨財政部 請轉發新疆財政廳兼辦印花稅局二十四年七月至二十五年六月份結束費支出計算書類審核通知書由
審計部咨 計字第二三八六號 咨教育部 請轉發國立音樂專科學校二十三年度臨時費支出計算書類審核通知書由
審計部咨 計字第二四一一號 咨教育部 請轉發國立北平藝術專科學校二十三年七月至九月份經費審核通知書由
審計部咨 計字第二四一二號 咨教育部 請轉發國立清華大學二十二年度留美經費計算書類審核通知書由
審計部咨 計字第二四二五號 咨交通部 請轉發漢口航政局暨所屬各辦事處二十五年六月份經常費支出計算書類審核通知書由
審計部咨 計字第二五零四號 咨教育部 請轉發國立清華大學二十三年度計算書類審核通知書由
審計部咨 計字第二五零五號 咨交通部 請轉發上海航政局暨所屬各辦事處各登記所二十二十一兩年度經臨各費第二次審核通知書由
審計部咨 計字第二六八五號 咨教育部 送國立武漢大學二十四年五六月份經常費答覆書第二次審核通知書由
公函
審計部公函 計字第一九四六號 函全國經濟委員會 請轉發公路處二十四年一月份土壤試驗室購置費暨西北國營公路管理局二十三年十月份育才費審核通知書由
審計部公函 計字第一九五三號 函全國經濟委員會 請轉發公路由西蘭公路工務所二十三年三月至六月份經常費審核通知處由
審計部公函 計字第二二四二號 函蒙藏委員會 請轉發蒙古各盟旗聯合駐京辦事處二十四年七月至十二月份經常費審核通知書由
審計部公函 計字第二三四六號 函建設委員會 請轉發全國航空建設會二十四年七月至二十五年六月份經常費二十五年二月份全體委員會臨時費支出計算書類審核通知書由
審計部公函 計字第二九二五號 函蒙藏委員會 請轉發北平蒙藏學校二十四年九月至二十五年六月份經常費支出計算書類審核通知書由
稽察
咨文
審計部咨 稽字第一六四號 咨復軍政部 派本部稽察陳祚蔭前往監驗中央軍人監獄監房工程由
審計部咨 稽字第一七零號 咨復教育部 派稽察汪康培前往監視國立中央博物院第一期建築附屬工程開標由
審計部咨 稽字第一七四號 咨復軍政部 所送獸醫學校添建彈石路基橋梁工程圖說准予存查由
審計部咨 稽字第一七五號 咨復軍政部 所送中央軍監添建監房工程內加打木樁工程賬單一份業已存查由
審計部咨 稽字第一七七號 咨復司法行政部 所送首都高地法院建築新屋工程圖說估單等件准予存查由
審計部咨 稽字第一七九號 咨復軍政部 為拆建軍需學校樓房工程合同第七條除照案添注外相應咨復由
公函
審計部公函 稽字第一零一號 函復國立中央大學 建築附屬國立牙醫專科學校房屋工程一案未經本部監標員參加決標嗣後應請注意除將所送圖樣暫存外仍請將該項工程說明書標價單合同抄單補送過部以便審核由
審計部公函 稽字第一零四號 函復監察院秘書處 派本書稽察仲漱蓉屆時前往監視建築辦公樓工程開標由
審計部公函 稽字第一零六號 函復軍政部 所請派員監視復驗申新已抽驗之軍毯一萬零二白零三條一節本部無派員監視復驗之必要請仍查照本部稽字第七三號函指各節辦理由
審計部公函 稽字第一零七號 函復國立中央博物院籌備處 為貴院附屬工程電氣衛生等項設備開標一案已派本部稽察汪康培前往監視由
審計部公函 稽字第一零八號 函復軍政部軍需署 已電令本部湖北省審計處就近派員前往江西監驗購辦軍米由
審計部公函 稽字第一零九號 函復銓敘部 准送二十五年九月份中央各機關公務員任用合格及不合格簡表暨二十五年七月份任用審查合格公務員動態登記簡表已匯核存查請查照由
審計部公函 稽字第一一零號 函復國立中央博物院籌備處 所送附屬工程之電氣衛生空氣調節等項圖樣及說明書業已存查請查照由
審計部公函 稽字第一一一號 函鐵道部 准函擬將稽察鐵道物料集中購置暫行辦法酌加修正本部可予同意並定於二十五年十二月一日起施行復請查照由
審計部公函 稽字第一一三號 函復交通部 貴部所擬修訂審計部稽察交通物料集中購置辦法草案本部可予同意並定於二十五年十二月一日起施行請查照由
審計部公函 稽字第一一四號 函國立中央博物院籌備處 為建築工程地板鋼窗五金等三項擬暫行招標一節前准教育部咨轉聲敘擬另行招標在案請查照辦理由
審計部公函 稽字第一一五號 函復軍政部 為林笙所制方帳幕由二百十八頂頂圓四周製成水浪紋式核與使用無礙一節已轉飭本部南京組監驗員知照由
審計部公函 稽字第一一六號 函建設委員會 派本部上海市審計處處林襟宇監視貴會電器事業公債抽籤復請查照由
審計部公函 稽字第一一七號 函復國立中央大學 所送建築附設國立牙醫專科學校工程說明書標單及合同抄單等件准予存查並檢送審計應用法令匯編一冊希查照由
審計部公函 稽字第一二零號 函財政部 二十三年度國庫收支查由未經本部核簽支付命令之支出函請注意並查明見復由
審計部公函 稽字第一二一號 函復軍政部軍需署 派本部稽察汪康培前往監視訂購大小麻袋及粉袋由
審計部公函 稽字第一二二號 函首都地方法院 本部人員工作現均非常緊張實難派員前赴貴院核算請查照由
審計部公函 稽字第一二三號 函復軍政部 派本部稽察仲漱蓉參加監驗申新已抽驗軍毯一萬零二百零三條惟復驗期定仍請正式函知本部由
審計部公函 稽字第一二七號 函復司法院法官訓練所 派本部稽察陳祚蔭監視貴所暖氣設備工程開標並請將圖說估單等件檢送過部以備考查由
審計部公函 稽字第一二八號 函復內政部 派本部稽察季樹農前往監視建築圖書館工程開標請查照由
審計部公函 稽字第一二九號 函復湖南省政府 派本部湖北省審計處處長任應鐘監視湖南省建設公債第三次還本抽籤由
審計部公函 稽字第一三零號 函復青島市政府 派本部稽察何憶昔監視民國二十四年青島市政公債第二次還本抽籤由
行政
部令
審計部訓令 總字第一五八號 令本部津浦鐵路審計辦事處 准福建省政府函擬借用該處職員王肇嘉茲允照辦仰遵照並轉知該員由
審計部訓令 總字第九五號 令本部津浦鐵路審計辦事處處長周增奎呈悉此案已有訓令飭遵該員離處日期仰具報備查由
審計部訓令 總字第一二一號 令常務次長張承槱 據呈辭去常務次長本職由
呈文
本部呈監察院文 總字第五七號 本部駐外審計商文立因病辭請 核轉令免由
本部呈監察院文 總字第五八號 本部常務次長張承槱辭職經呈奉核轉擬調駐外審計兼陝西省審計處長王籍田接充理合呈請 核轉 國府任命由
咨文
審計部咨 總字第七四號 函司法行政部 本部陝粵兩省審計處已成立各該省司法經費支出計算之審核應於河南省同樣辦理復請查照由
公函
審計部公函 總字第一四七號 函監察院秘書處 函達改派張宗福擔任軍事訓練第五總隊第一大隊隊長請查照轉知第五總隊隊本部由
審計部公函 總字第一六四號 函鐵道部 改派協審馮蔭佐理員陳以剛劉恭衍辦理稽察鐵道物料集中購置事宜請查照由
批示
審計批示 總字第一號 據河南封邱縣商務會監察委員邊雨亭等呈 據呈此案業經查明仰逕向河南省政府呈控由
工作報告
本部二十五年十一月份工作報告
會議紀錄
本部會議紀錄
附載
本部同軍委會軍政部審查各營造廠商資歷經過情形(附表)

Language Chinese
Publication date 民國20年[1931]-1946
Source
institution QS:P195,Q732353
(民國時期文獻 民國期刊)
館藏信息
InfoField
57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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