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le:NLC416-16jh000980-84273 大理院判決錄.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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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院書記廳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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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大理院判決錄
Publisher
[出版者不詳]
Description

收民、刑判決例

目錄
民事
判決
上字第四七九號七月二日
溫世隆對於山東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溫心英等因爭繼涉訟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四八〇號七月二日
奉天鐵嶺縣屈牛六屯人民對於奉天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周存經因地畝涉訟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四八一號七月二日
田雲桐對於山東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田雲立等因地畝涉訟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四八二號七月二日
曹真聲等對於廣東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等與曹江氏因家產涉訟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一部上告被上告人亦聲明一部附帶上告一案
上字第四八三號七月二日
翟廉卿對於山東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李錫志等因債務糾葛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四八四號七月二日
楊冷氏對於江蘇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楊丁氏因存款糾葛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四八五號七月三日
齊尚公等對於山東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等與齊鄭氏因爭繼涉訟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四八六號七月三日
馬鳳文對於山東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張翠峰等因繼產涉訟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四八七號七月三日
韓德春等對於奉天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等與趙福禎因地畝涉訟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四八八號七月三日
張翰臣對於京師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顧玉堂因租房糾葛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四八九號七月三日
王劉氏對於山東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韓景商因債務涉訟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四九〇號七月三日
蕭霜橋等對於湖北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史端揆因借債涉訟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被上告人亦聲明一部附帶上告一案
上字第四九一號七月三日
閻榮對於奉天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石玉才因房地糾葛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四九二號七月六日
李戴氏對於山東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李家淦因立嗣糾葛案件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四九三號七月六日
李家興對於山東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李家淦因承買繼產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四九四號七月六日
彭佐廷對於湖北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黃慶堂因債務糾葛涉訟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四九五號七月六日
彭祝三等對於四川高等審判分廳就該上告人等與王榮華因合夥糾葛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四九六號七月六日
寧祥恩等對於奉天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等與祝德溥等因地畝糾葛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四九七號七月六日
王贊甫對於直隸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張世卿因騰屋糾葛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四九八號七月六日
曹孫氏對於河南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曹周氏田房糾葛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被上告人亦聲明一部附帶上告一案
上字第四九九號七月六日
李董氏對於直隸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李士和等租地糾葛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〇〇號七月七日
黃子嘉對於湖南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宋炳章因股票涉訟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〇一號七月七日
伊托克通阿對於吉林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伊永山因地畝糾葛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〇二號七月七日
李同年對於奉天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李維紳因房產糾葛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〇三號七月七日
杜蓮峰對於直隸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杜蓮汝等因繼產糾葛案件所為第二審更之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〇四號七月七日
李潘氏對於河南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李張氏因養贍涉訟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〇五號七月九日
馬楊氏對於山東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馬英魁因離婚涉訟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〇六號七月九日
王起峰等對於京師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德張氏因田畝糾葛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〇七號七月九日
何連富對於奉天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陶希慶等因地畝糾葛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〇八號七月九日
林泉務對於福建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張傳霖因債務糾葛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〇九號七月九日
劉兆綺對於山東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劉孚祿因承繼涉訟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一〇號七月九日
牟芳五對於四川重慶高等審判分廳就該上告人與麥尊五因股款糾葛涉訟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一一號七月十日
叢萬令對於山東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叢泮池因爭繼奪產涉訟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一二號七月十日
塗家璉對於湖北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石余氏因定婚涉訟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一三號七月十日
松永峰次對於吉林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劉廣海因木材糾葛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一四號七月十日
王潤芝對於奉天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孫杰儒困地畝涉訟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一五號七月十日
劉培源對於山東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劉會清因帳目糾葛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一部一告一案
上字第五一六號七月十日
郝逢春對於山西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郝虎群困煤井糾葛涉訟案件所為第二審判塊聲明一部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一七號七月十三日
李曉閣對於河南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李張氏因承繼涉訟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一八號七月十三日
吳五氏對於奉天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吳常厚因離婚涉訟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一九號七月十三日
吳紫雲對於四川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帥月村因存款糾葛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被上告人亦聲明一部附帶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二〇號七月十三日
賀世桓對於福建高等審判廳就改上告人與張綸如因債務糾葛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二一號七月十三日
僧化瑩對於江蘇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杜洪氏因存款糾葛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二二號七月十三日
王德聚對於直隸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周雨峰因欠款涉訟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二三號七月十三日
王徐氏對於山東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楊毓爛等因鋪債糾葛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二四號七月十四日
崔鍾氏對於京師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崔林元因離婚涉訟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二五號七月十四日
東來發號對於奉天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成順合因債務涉訟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二六號七月十四日
陳錫奎對於江蘇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盛家勤因贖地糾葛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二七號七月十四日
侯昌彬對於福建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侯昌盛因家產涉訟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二八號七月十四日
馬厚楨對於江蘇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蘇州苦兒院因工價涉訟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二九號七月十四日
陳宏業對於廣東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陳崇耀因嘗產糾葛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三〇號七月十四日
李榮輝對於山東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李鍾因繼產涉訟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三一號七月十四日
楊金鐸對於河南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朱觀瀾因債務糾葛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三二號七月十六日
張守成對於京師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董子安等因債務糾葛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三三號七月十六日
張桐齊對於京師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趙張氏因債務糾葛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三四號七月十六日
梁起雲等對於奉天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等與高馥因贖地涉訟案件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三五號七月十六日
晏寶隆對於京師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王秀山等因店務糾葛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一部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三六號七月十六日
黃善祥對於江蘇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孫蓉生等因股款及欠債涉訟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三七號七月十六日
呂德璜對於浙江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章銘山因墊款糾葛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三八號七月十六日
張國材對於奉天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康鈞因欠款糾葛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三九號七月十七日
鍾君賜對於京師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胡筱峰因鼎昌公司糾葛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四〇號七月十七日
馮敦五等對於湖南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等與趙觀甫等堤工糾葛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四一號七月十七日
錢寶書對於江蘇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錢霖因公產涉訟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四二號七月十七日
錢寶書對於江蘇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錢萬錩因莊息及房折修費涉訟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四三號七月十七日
恆泰昌對於山東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中盛義等因債務涉訟案件所為第二審判聲明一部上告被上告人亦聲明附帶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四四號七月十七日
黃袁氏對於湖南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黃瑞陔因款項糾葛案件所為第二審判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四五號七月十七日
王松堂對於山東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趙德恆等因合夥清算督府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被上告人趙德恆亦聲明附帶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四六號七月十七日
王松堂對於山東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趙德恆等因合夥債務涉訟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四七號七月二十日
何考祥對於浙江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葉張氏因子女婚約涉訟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四八號七月二十日
張秋亭對於江蘇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趙羅氏因欠款糾葛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四九號七月二十日
曾廣祚對於湖南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陳鵾因貸款涉訟案件所為第二審判塊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五〇號七月二十日
陳禹臣對於京師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曹秋舫因債務糾葛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五一號七月二十日
唐曰謐對於奉天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李文信等因抗債不還涉訟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五二號七月二十日
羅天開等對於湖北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等與積慶余東因土價糾葛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五三號七月二十日
羅天開等對於湖北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等與福盛泰東因土價糾葛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五四號七月二十一日
劉鄧氏對於湖南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劉朱氏等因立繼糾葛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五五號七月二十一日
利泰號等對於江蘇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等與慎泰廠因米價涉訟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五六號七月二十一日
葉秋樵對於江蘇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邵培卿等因錢債涉訟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五七號七月二十一日
李經文對於江蘇高等審判第一分廳就該上告人與顧潤章因債務糾葛涉訟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一部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五八號七月二十一日
姚悅來對於山東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喬張氏因典房糾葛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五九號七月二十一日
趙鎮等對於奉天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等與劉洪林因領荒涉訟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六〇號七月二十一日
趙書村對於京師高等審判廳該上告人與陳玉林因荒地糾葛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六一號七月二十三日
陳賡榮對於廣東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陳蘭清因承繼涉訟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六二號七月二十三日
程三寶對於江蘇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程王氏因承繼涉訟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六三號七月二十三日
劉毓棠對於吉林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奎喜因地畝糾葛安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六四號七月二十三日
譚李氏對於直隸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李錫麟因爭產糾葛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六五號七月二十三日
任慶年對於奉天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寧永耀因地畝糾葛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六六號七月二十三日
伍華英對於湖南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唐炳奎因田產糾葛涉訟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六七號七月二十四日
唐科元對於山東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唐文元因歸宗涉訟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六八號七月二十四日
周許氏對於雲南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周嘉鈺等因承繼涉訟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被上告人亦聲明一部附帶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六九號七月二十四日
陳渭卿對於浙江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江嘯嵋困戤產涉訟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七〇號七月二十四日
孫玉山對於京師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毓森等因莊頭被革涉訟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七一號七月二十四日
李長樂對於前江蘇第一高等審判分廳就該上告人與李廣才因田畝糾葛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七二號七月二十四日
松毓對於吉林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沈志良因荒票糾葛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被上告人亦聲明一部附帶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七三號七月二十四日
廣慶對於京師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李丕成等因廟產糾葛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七四號七月二十四日
朱履亨對於直隸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李次張等因保險賠款糾葛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七五號七月二十四日
林振之對於京師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陳保安困債務糾葛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七六號七月二十七日
籌稚珊對於京師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莫禮德因債務涉訟案件所為第二判決聲明一部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七七號七月二十七日
續沛然對於京師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張蓋臣等因欠債糾葛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七八號七月二十七日
鄭姚氏對於福建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林永招因田產涉訟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七九號
蘇霖等對於直隸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等與蘇雯因墳地涉訟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一部上告被上告人亦聲明一部附帶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八〇號七月二十七日
李宗翔對於福建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林英因合夥辦學涉訟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一部上告被上告人亦聲明一部附帶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八一號七月二十七日
恩鑒等對於京師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等與平仁等因佃地涉訟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一部上告被上告人亦聲明附帶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八二號七月二十八日
裕壽對於京師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裕福因身分涉訟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八三號七月二十八日
榮山對於吉林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榮林因滅支謀丁涉訟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八四號七月二十八日
徐德侖對於湖南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徐賛勛因爭繼涉訟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八五號七月二十八日
夏玉侖對於奉天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於蕭九等因地畝涉訟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八六號七月二十八日
汪德玉對於奉天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劉永貴等因地畝糾葛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八七號七月二十八日
邸曹氏對於京師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曹德潤因贖地糾葛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一部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八八號七月二十八日
韓永福等對於京師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等與李榮宏因鋪款訟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一部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八九號七月三十日
耿二德對於前直隸第一高等審判分廳就該上告人與耿三等因贖田與分析家財糾葛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九〇號七月三十日
李景灝對於山東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蔣穎濱因爾款糾葛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九一號七月三十日
體育球房股東對於直隸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廣益公司股東因退租糾葛案件於本院發還後所為更審之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九二號七月三十日
顧彝甫對於江蘇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源豫莊困莊款糾葛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九三號七月三十日
楊獻廷對於湖南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楊岳濤因贖地糾葛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一部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九四號七月三十日
高盛春對於直隸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王義臣因賬目糾葛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九五號七月三十日
僧振規等對於湖南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等與蕭政卿因廟產涉訟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九六號七月三十一日
張李氏對於山東高等審判分廳就該上告人與蔣明謨因婚姻涉訟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九七號七月三十一日
方克和等對於江蘇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等與方爾功等因存款涉訟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九八號七月三十一日
劉書元對於奉天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劉書海因地畝涉訟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九九號七月三十一日
馮談氏等對於江蘇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等與馮子梧因分產糾葛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六〇〇號七月三十一日
羅馨對於江西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王汝訓等因賑款糾葛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六〇一號七月三十一日
郭硯齊對於京師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王王氏因租鋪糾葛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六〇二號七月三十一日
樊鍾祺對於山東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車會圻等因賬目糾葛涉訟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私訴上字第三號七月十七日
龐維藩對於京師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強取鋪款案件所為私訴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被上告人亦聲明附帶上告一案
決定
上字第五四號七月七日
佛緣對於吉林高等審判廳審理該上告人與鄭秉璋因寺產糾葛尚未判決案件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五號七月十三日
趙永昶對於京師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田樹增等因贖田糾葛案件所為終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六號七月十四日
洪瑞洲對於廣東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楊道一因擔保物涉訟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七號七月十五日
盧剛等因與許建元等公產糾葛涉訟案件未經第一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八號七月二十三日
方仁德對於廣東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林紹鏡因款項糾葛案件所為第二審闕席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五九號七月二十八日
王時芬等對於福建高等審判就該上告人與林紹鏡因款項糾葛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六〇號七月三十日
許承動對於雲南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陳琮因霸產涉訟案件所為終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六一號七月三十日
張思誠對於雲南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與張述仁因地畝糾葛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抗字第九九號七月十三日
葉敬銓對於山東高等審判廳就該抗告人聲明參加王徐氏與楊毓爛等因鋪債涉訟案件所為駁回之指示聲明抗告一案
抗字第一〇〇號七月十三日
張榮甲對於湖南高等審判廳就該抗告人與張星坦因廢繼涉訟案件所為駁回控告之決定聲明抗告一案
抗字第一〇一號七月十六日
吳鏡汀等對於福建高等審判廳就吳小鏗與該抗告人因公款糾葛不服地方審判廳受理該案諭令調息抗告案件所為一事不容再撤銷第一審命令之決定聲明抗告一案
抗字第一〇二號七月二十三日
張子青對於京師高等審判廳就該抗告人與馬著倫為執行爭議所撤銷京師地方審判廳決定之決定聲明抗告一案
抗字第一〇三號七月二十八日
姜萬才對於吉林高等審判廳就該再抗告人與姜魁因地畝糾葛涉訟案件所為駁回抗告之決定聲明再抗告一案
抗字第一〇四號七月二十八日
趙弄墇對於直隸高等審判廳就該抗告人趙小六因地畝涉訟案件所為駁回控告之決定聲明抗告一案
抗字第一〇五號七月三十一日
曹保真對於廣西高等審判廳就該再抗告人與王寶芸等因牧場涉訟案件所為抗告駁回之決定聲明再抗告一案
抗字第一〇六號七月三十一日
莫文林等對於廣西高等審判廳就該再抗告人與鳳村懋昭等因徼路涉訟案件所為駁回抗告之決定聲明再抗告一案
抗字第一〇七號七月三十一日
吳繁修對於河南高等審判廳就該抗告人與吳兆遠等因強充產行涉訟案件所為駁回控訴之決定聲明抗告一案
抗字第一〇八號七月三十一日
田王氏對於山東高等審判廳就該抗告人與田玉梧因家產涉訟案件所為駁回控告之決定聲明抗告一案
抗字第一〇九號七月三十一日
陳雁初對於奉天高等審判廳長就護抗告人因欠大古元記債務判決確定執行中聲請抵銷所為撤銷營口地方廳准其聲請之決定之指令聲明抗告一案
抗字第一一〇號七月三十一日
曲萬和對於前直隸高等審判廳就該抗告人與官文忠因土地糾葛涉訟案件所為駁回控告之決定聲明抗告一案
抗字第一一一號七月三十一日
李蘊志對於直隸高等審判廳就該抗告人與賈文鎬等因學校糾葛不服交河縣限期交代之堂諭抗告案件所為駁回之決定聲明再抗告一案
抗字第一一二號七月三十一日
劉蒲對於京師高等審判廳就該抗告人與劉藍等因繼產涉訟案件所為駁回控告之決定聲明抗告一案
抗字第一一三號七月三十一日
陳嶧對於吉林高等審判廳就該再抗告人與陳侖等因家產糾葛案件所為駁回抗告之決定聲明再抗告一案
抗字第一一四號七月三十一日
王吳氏等對於四川高等審判廳就該抗告人等與王廖氏等因產繼繼涉訟案件所為駁回控告之決定聲明抗告一案
抗字第一一五號七月三十一日
姚治廣等對於吉林高等審判廳就該抗告人等與延恩等股份糾葛案件所為之證據決定聲明抗告一案
呈字第三五號七月二十五日
王宗岱等對於汶上縣就該呈訴人等與宋遵魯等因公款涉訟案件所為判決不服呈訴一案
呈字第三六號七月二十八日
洪鳳樓以承審員徇情枉法等情呈請飭令迴避一案
呈字第三七號七月二十八日
陳道安等與金韋氏償銀涉訟案件呈請由院查辦並令飭湖南高等審判廳提案訉究一案
聲字第二七號七月十六日
蘇種玉對於本院就該聲請人與鄭香岩因伙賬糾葛上告案件所為之終審判決聲請再審一案
聲字第二八號七月十六日
張德順對於本院就該聲請人與吳志堂等因私墾官荒涉訟上告案件所為終審之判決賣主再審一案
聲字第二九號七月十六日
左興義聲請解釋法令並聲明非常上告一案
聲字第三〇號七月十六日
周克昌等對於本院就該聲請人與周芋馨等因修譜涉訟案件所為終審判決關於訴訟費用及祀產公款之部分聲請追加判決一案
聲字第三一號七月十六日
盧得勝對於本院就該聲請人與孫占山等因墳地涉訟上告案件所為終審判決聲請再審一案
聲字第三二號七月十六日
曹沈氏對於浙江高等審判廳就該聲明人與施智昌因田產糾葛涉訟案件所為終審判決聲明非常上告一案
聲字第三三號七月十六日
李星階就土地先買權之習慣呈請解釋一案
聲字第三四號七月十六日
劉鴻綱對於本院就該聲請人與劉鴻春因家產糾葛上告案件所為終審判決聲請再審一案
聲字第三五號七月十六日
周錫榮對於本院就該聲請人與周頣氏因養贍涉訟案件所為終審之判決聲請再審一案
聲字第三六號七月二十九日
李永和對於本院就總檢察廳檢察長以奉天高等審判廳決壽聿彭等與李永和等因福陵禁荒涉訟案件違反優待條件提起非常上告所為之判決聲請再審一案
聲字第三七號七月三十日
海年於本院就該聲請人與海長等家產糾葛案件所為上告逾期駁回之決定後覆聲請回復原狀一案
刑事
判決
上字第一七四號七月一日
安太子對於奉天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竊盜及脫逃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一七五號七月一日
江貴對於江蘇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殺尊親屬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一七六號七月一日
楊伯通對於四川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幫助殺人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一七七號七月一日
周輯五對於山東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造意殺人及強盜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一七八號七月一日
陳學清對於江蘇第二高等審判分廳就該上告人強盜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一七九號七月一日
吳儀臣對於湖北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受寄髒物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一八〇號七月一日
黃當榮等對於湖南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等殺人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一八一號七月四日
劉國治等對於湖北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等詐欺取財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一八二八號七月四日
陳佶對於四川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殺人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一八三號七月四日
高錦元等對於江蘇高等審判總就該上告人等略誘案件秘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一八四號七月四日
王佃勝對於奉天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逼奸致劉康氏羞忿自殺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一八五號七月四日
柯大柱對於湖北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殺人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一八六號七月四日
汪維霆對於直隸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誣告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一八七號七月四日
陳起雲對於湖北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和誘婦女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一八八號七月四日
宋志昂對於浙江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伙刦米谷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一八九號七月八日
徐衍洪對於山東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等共同略誘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一九〇號七月八日
王佃福對於黑龍江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殺人案件所為覆判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一九一號七月八日
程仁歡對於湖北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殺人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一九二號七月八日
濟祥對於江西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殺人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一九三號七月八日
廣西高等檢察廳檢察官對於同級審判廳就楊其勝殺人案件所為覆判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一九四號七月十一日
王遇熙對於貴州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短解厘銀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一九五號七月十一日
徐長林對於浙江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私擅逮捕監察尊親屬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一九六號七月十一日
薛永輝等對於湖南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等詐欺取財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一九七號七月十一日
小張李氏對於山東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共同殺害本夫案件所為覆判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一九八號七月十一日
周良臣等對於湖南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等誣告及侮辱官員案件所為覆判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一九九號七月十一日
謝子聰對於廣東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行使偽幣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二〇〇號七月十一日
直隸高等檢察廳檢察官對於同組審判廳就劉汝桐盜賣公樹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二一〇號七月十一日
劉承科對於湖南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傷害人致死案件所為覆判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二〇二號七月十五日
杜子江對於廣東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竊取他人管理之自己共有物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二〇三號七月十五日
冼葆鈺對於廣西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教唆殺人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二〇四號七月十五日
吳袁氏對於廣西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殺害本夫案件所為覆判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二〇五號七月十八日
周海對於廣東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略誘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二〇六號七月十八日
孫廣田對於直隸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和誘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二〇七號七月十八日
林廷德對於奉天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殺人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二〇八號七月十八日
楊述祖等對於山西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等共同傷害人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二〇九號七月十八日
梁端對於廣東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共同殺人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二一〇號七月二十二日
張書紳對於陝西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管押張同居及軍隊誤殺傷人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二一一號七月二十二日
劉永清對於河南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竊盜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二一二號七月二十二日
張九對於直隸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等竊盜拒捕傷害人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二一三號七月二十二日
王詠霓對於江蘇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監禁脫逃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二一四號七月二十二日
李會川對於奉天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行使偽幣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二一五號七月二十二日
譚金山等對於湖南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等強姦致死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二一六號七月二十二日
熊鎮邦對於廣西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殺人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第二號七月一案
上字第二一七號七月二十五日
湖南高等檢察廳檢察官對於同級審判廳就僧福田等懲戒僧曉星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二一八號七月二十五日
董毓桂對於山東高等審判廳就董毓桂詐欺取財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二一九號七月二十五日
湯洪記對於湖北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賭博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二二〇號七月二十九日
阮登鑾對於福建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輕微傷害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二二一號七月二十九日
柴啟藩對於江蘇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殺人強盜俱發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二二二號七月二十九日
劉登仁對於湖南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人殺人案件覆判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二二三號七月二十九日
余元喜對於河南高等審判廳就該上告上謀殺及略誘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上字第二二四號七月二十九日
孫俊生對於奉天高等審判廳就該上自南中歸人殺人案件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非字第四六號七月四日
總檢察廳檢察長對於江西南豐審檢所就趙惟喜等內亂嫌疑案件判決違法提起非常中告一案
非字第四七號七月八日
總檢察廳檢察長對於河南高等審判廳就常書成毆斃程玉魁案件判決違法提起非常上告一案
非字第四八號七月十一日
總檢察廳檢察長對於廣州地方審判廳就溫來竊盜及脫逃案件判決違法提起非常上告一案
非字第四九號七月十一日
總檢察廳檢察長對廣州地方審判廳就溫來竊盜未遂案件判決違法提起非常上告一案
非字第五〇號七月十五日
總檢察廳檢察長對於濟南地方審判廳就周貴略誘案件判決違法提起非常上告一案
非字第五一號七月十五日
總檢察廳檢察長對於奉天彰武縣審檢所就揣玉奎和誘案件判決違法提起非常上告一案
非字第五二號七月十八日
總檢察廳檢察長對於河南武陟縣審查所就王乾元傷害人致廢疾案件判決錯誤提起非常上告一案
非字第五三號七月二十二日
總檢察廳檢察長對於廣西懷集縣審查所就孔憲章親屬相奸案件判決違法提起非常上造一案
非字第五四號七月二十五日
總檢察廳檢察長對於福建高等審判廳就陳庄司等買賣煙土及收藏煙具案件判決引律錯誤提起非常上告一案
非字第五五號七月二十九日
總檢察廳檢察長對於南台商埠地方審判分廳就黃祥茂代買鴉片焑案件判決引律錯誤提起非常上告一案
非字第五六號七月二十九日
總檢察廳檢察長對於貴州南籠縣就蕭炳奎誤傷岑阿都致死案件判決引律錯誤提起非常上告一案
非字第五七號七月二十九日
總檢察廳檢察長對於閩侯地方審判廳就吳細弟等竊盜案件判決違法提起非常上告一案
非字第五八號七月二十九日
總檢察廳檢察長對於雲南宜良縣就周正能私賣煙膏案件判決刑違法提起非常上告一案
決定
抗字第一一號七月二十八日
趙昆等對於直隸高等審判廳就該再抗告人等不服易縣駁回請求再審之決定抗告案件所為決定聲明再抗告一案
抗字第一二號七月三十日
楊劉氏等對於吉林高等審判廳就該再抗告人等不服吉林地方審判廳預審推事不准保釋之決定抗告案件所為決定聲明再抗告一案
聲字第六號七月二十八日
高驤對於安徽懷寧地方審判廳判決該聲請人受賄聲明控告案件聲請移轉管轄一案
私訴決定
上字第一號七月二十五日
僧福田對於湖南寧鄉地方審判廳就該上告人懲戒僧曉星案件所為私訴第一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Language Chinese
Publication date [1915]
Source
institution QS:P195,Q732353
(民國時期文獻 民國圖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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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582.8/11/民: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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