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le:NLC416-16jh004314-91282 法學通論.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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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
〔日〕奧田義人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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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法學通論
Publisher
昌明公司[發行者]
Description

本書分法學、權利二卷

目錄
緒論
上卷 法學
第一編 總論
第一章 法學之性質
第一節 法學之職分
第二節 法學之範圍
第三節 法學之位置
第四節 法學與法衛之關係
第二章 法學之類別
第一節 因研究材料之廣狹
第二節 因研究材料之新舊
第三節 因研究材料之性質
第三章 法學之效用
第一節 實用之效用
第二節 學理之效用
第三節 立法之效用
第二編 法學之基礎
第一章 國家
第一節 國家之觀念
第二節 國家與公共團體之區別
第三節 國家與社會之區別
第二章 人格
第一節 人格之觀念
第二節 法人之觀念
第三編 法學之小史
第一章 古代之法學
第二章 中古之法學
第三章 近世之法學
第四編 法學之學派
第一章 宗教法學派
第二章 理想法學派
第三章 實驗法學派
中卷 法律
第一編 總論
第一章 法律之性質
第一節 法與法律文辭之用例
第二節 法律之觀念
第一款 法律觀念之學說
第二款 法律之實質的意義
第三款 日本國法上法律之意義
第四款 實質的法律與形式的法律之區別
第三節 法律與道德之區別
第二章 法律之淵源
第一節 慣習
第二節 宗教
第三節 修理
第四節 判例
第五節 學說
第六節 條約
第七節 外國法
第三章 法律之類別
第一節 因法律發生之方法而類別者
第二節 因法律之實質而類別者
第三節 因法律之系統而類別者
第四節 因法律之效力而類別者
第二編 法律之立廢
第一章 法律之成立
第一節 慣習法之成立
第一款 慣習法成立之時期
第二款 慣習法之證據
第三款 慣習法之效力
第四款 慣習與慣習法之區別
第二節 成文法之成立
第二章 法律之改廢
第一節 慣習法之改廢
第二節 成文法之必廢
第一款 由於內因而改廢者
第二款 由於外因而改廢者
第三節 法律改廢之範圍
第三編 法律之效力
第一章 法律之效力因乎時者
第二章 法律之效力因乎人者
第三章 法律之效力因乎地者
第四章 法律之效力因乎事者
第四編 法律之運用
第一章 法律之行用
第一節 法律行用之意義
第二節 法律之執行
第一款 執行之機關
第二款 執行之原則
第三節 法律之適用
第一款 適用之機關
第二款 適用之原則
第二章 法律之解釋
第一節 解釋之意義
第二節 解釋之類別
第一款 公式解釋
第二款 私見解釋
第三節 解釋之標準
第一款 解釋共通之標準
第二款 文理解釋之標準
第三款 論理解釋之標準
第四節 解釋之效力
第三章 法律之鑑識
第一節 鑑識之意義
第二節 鑑識之類別
第三節 鑑識之標準
第四章 法律之補充
第一節 補充之意義
第二節 補充之方法
第五編 法律之裁製
第一章 裁製之性質
第一節 裁製之觀念
第二節 裁製之區別
第二章 公力裁製
第一節 公法裁製
第一款 憲法上之裁製
第二款 行政法上之裁製
第三款 刑事法上之裁製
第一項 刑罰之觀念
第二項 刑罰之類別
第二節 私法裁製
第三章 自力裁製
第一節 自力裁製之觀念
第二節 自力刑事裁製
第三節 自力民事裁製
第四章 國際裁製
下卷 權利
第一編 總論
第一章 權利之靜狀
第一節 權利之觀念
第一款 權利觀念諸學說
第二款 權利之意義
第二節 權利與自由之關係
第三節 權利與能力之關係
第四節 權利與權能之關係
第五節 權利與法律之關係
第六節 權利與權力之關係
第七節 權利與義務之關係
第二章 權利之類別
第一節 公權私權之區別
第二節 公權
第一款 公權之觀念
第二款 公權之類別
第三款 公義務
第三節 私權
第一款 私權之觀念
第二款 私權之類別
第三款 私義務
第四節 國際法上之權
第三章 權利之主體
第一節 自然人
第一款 自然人之發生
第二款 自然人之權利能力
第一項 關於公權之權利能力
第二項 關於私權之權利能力
第三款 自然人之行為能力
第一項 公權之行為能力
第二項 私權之行為能力
第四款 自然人之住所
第五款 自然人之消滅
第二節 公法人
第一款 公法人之觀念
第二款 公法人之發生
第三款 公法人之能力
第四款 公法人之消滅
第三節 私法人
第一款 私法人之觀念
第二款 私法人之類別
第三款 私法人之發生
第四款 私法人之能力
第五款 私法人之消滅
第四節 會社
第一款 會社之性質
第二款 會社之種類
第三款 會社之發生
第四款 會社之能力
第五款 會社之消滅
第四章 權利之客體
第一節 公權之客體
第二節 私權之客體
第三節 物
第一款 物之觀念
第二款 物之類別
第五章 權利之動狀
第一節 權利之取得
第二節 權利之行使
第三節 權利之變更
第四節 權利之喪失
第六章 權利之動因
第一節 權利動因之觀念
第二節 法律行為
第一款 法律行為之觀念
第二款 法律行為之類別
第三款 法律行為之成立
第四款 代理之法律行為
第一項 代理法律行為之觀念
第二項 代理權之得喪
第五款 法律行為之無效及取消
第一項 法律行為之無效
第二項 法律行為之取消
第一目 得以取消法律行為之觀念
第二目 取消權之得喪
第六款 法律行為之附款
第一項 條件
第二項 期限
第三節 期間
第四節 時效
第一款 時效之性質
第一項 關於時效觀念之學說
第二項 時效之意義
第三項 時效之根據
第四項 時效與豫定期間區別
第二款 時效之溯及效
第三款 時效之援用
第四款 時效之拋棄
第五款 時效之障礙
第一項 時效之中斷
第二項 時效之停止
第七章 權利之侵害
第一節 不法行為之觀念
第二節 私法上之不法行為
第三節 犯罪行為
第一款 犯罪行為之觀念
第二款 犯罪行為這類別
第三款 犯罪行為之體樣
第一項 未遂犯
第二項 中止犯
第三項 不能犯
第四項 再犯
第五項 數罪俱發
第六項 共犯
第二編 統治權關係
第一章 統治權之性質
第一節 統治權之觀念
第二節 統治權與複合國家之關係
第三節 統治權與主權之關係
第四節 三權分立論之誤謬
第二章 統治權行動之形式
第一節 君主政體
第一款 專制君主政體
第二款 立憲君主政體
第二節 貴族政體
第三節 民主政體
第一款 民主共和政體
第二款 民主專制政體
第三章 統治權之作用
第一節 立法
第一款 立法之觀念
第二款 立法之手續
第一項 法案之提出
第二項 法案之議決
第三款 立法與法案裁可之關係
第四款 立法與法律公布之關係
第五款 憲法之制定及變更
第六款 皇室典範之制定及變更
第二節 行政
第一款 行政之觀念
第二款 行政與君主大權之關係
第三款 行政行為之形式
第一項 命令
第一目 命令之成立
第二目 命令之區別
第三目 命令之改廢
第二項 處分令
第一目 處分令之觀念
第二目 處分令之成立
第三目 處分令之區別
第四目 處分令之消滅
第三項 行政契約
第四項 對於內部行政行為之形式
附論 私法行為及事實行為
第四款 行政行為之類別
第一項 內務行政
第二項 外務行政
第三項 軍務行政
第四項 財務行政
第五款 權限爭議
第六款 行政訴願
第七款 行政訴訟
第八款 行政裁決
第三節 司法
第一款 司法之觀念
第二款 司法與君主大權及行政之關係
第三款 司法權之獨立
第四款 刑事裁判
第一項 刑事裁判之性質
第二項 刑事訴訟之手續
第一目 犯罪之搜查
第二目 起訴
第三目 預審
第四目 公判
第五目 上訴
第六目 非常上告及再審
第七目 裁判之執行
第五款 民事裁判
第一項 民事裁判之性質
第二項 民事訴訟之手續
第一目 訴訟之提起
第二目 口頭辦論及準備書面
第三目 證據調
第四目 判決及上訴
第五目 再審
第六目 強制執行
第四章 統治權行使之機關
第一節 統治權之觀念
第二節 君主
第一款 君主之地位
第二款 由君主之地位所生之權
第三款 君位之繼承
第一項 君位繼承之觀念
第二項 君位繼承之資格
第三項 君位繼承之順序
第四款 君位之喪失
第五款 攝政
第三節 國務大臣及樞密顧問
第四節 議會
第一款 議會制之由來
第二款 議會之地位
第三款 議會之組織
第一項 上院之組織
第二項 下院之組織
第四款 議會之權限
第五款 議會之會期
第六款 議會之議事
第七款 議員之地位
第五節 官廳及官吏
第一款 官廳及官吏之觀念
第一項 官廳之觀念
第二項 官吏之觀念
第二款 行政官廳
第三款 司法官廳
第六節 公共團體
第一款 公共團體之地位
第二款 公共團體之區別
第三編 國民權關係
第一章 自由權
第一節 自由權之觀念
第二節 身體住所及文書之不可侵
第三節 身體動作之自由
第四節 經濟動作之自由
第五節 精神動作之自由
第六節 所有權不可侵之自由
第二章 國家行為請求權
第一節 國家行為請求權之觀念
第二節 在外國民有請求本國保護權
第三節 行政行為請求權
第四節 司法行為請求權
第五節 請願權
第三章 參政權
第一節 參政權之觀念
第二節 選舉權及被選舉權
第三節 為官吏之權
第四章 國民義務
第四編 國際權關係
第一章 國際權之性質
第二章 國際權之種別
第三章 條約
第四章 國際權行使機關
第五章 非常國際權關係
第五編 私權關係
第一章 身分權
第一節 親族權
第一款 親族權之觀念
第二款 夫權
第一項 夫權之原因
第二項 夫權之效力
第三項 夫權之消滅
第三款 親權
第一項 親權之原因
第二項 親權之效力
第三項 親權之肖滅
第四款 被扶養權
第二節 戶主權
第一款 戶主權之觀念
第二款 房主權之效力
第一項 同意權
第二項 居所指定權
第三項 離籍權
第四項 復籍拒絕權
第五項 戶主之義務
第三款 戶主權之得喪
第三節 後見權
第一款 後見權之觀念
第二款 後見人及監督機關
第三款 後見權之效力
第四款 後見權之消滅
第四節 要續權
第一款 相續權之觀念
第二款 相續權之原因
第三款 相續人
第一項 相續人之能力
第二項 相續人之種別
第三項 相續人之曠缺
第四項 相續人之遺留分權
第四款 相續權之承認及拋棄
第五款 相續權之效力
第一項 相續權普通效力
第二項 家督相續權之特別效力
第三項 遺產相續權之特別效力
第六款 債權者之財產別除權
第七款 遺言
第二章 物權
第一節 收權之性質
第一款 物權之觀念
第二款 物權之效力
第三款 物權之創設
第四款 物權之消滅
第二節 戰有權
第一款 占有權之觀念
第二款 占有權之得喪
第三款 占有權之效力
第三節 所有權
第四節 地上權
第五節 永小作權
第六節 地役權
第七節 擔保權
第一款 擔保權之觀念
第二款 留置權
第三款 先取特權
第四款 質權
第五款 抵當權
第三章 債權
第一節 債權之性質
第二節 債權之要素
第一款 債權之當事者
第二款 債權之目的
第三節 債權之原因
第一款 契約
第一項 契約之觀念
第二項 契約之類別
第三項 契約之效力
第四項 契約之消滅
第二款 單獨行為
第三款 事務管理
第四款 不當利得
第五款 不法行為
第六款 法律之規定
第四節 債權之效力
第五節 債權之護渡
第六節 債權之消滅

Language Chinese
Publication date 清光緒三十四年[1908]
Source
institution QS:P195,Q732353
(民國時期文獻 民國圖書)
館藏信息
InfoField
MG/580/878
主題
InfoField
法學
中圖分類
InfoField
D90
載體形態
InfoField
80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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