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le:NLC416-16jh003835-106991 國民參政會第四屆第三次大會提案原文 第2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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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參政會秘書處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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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國民參政會第四屆第三次大會提案原文
Volume 第2卷
Publisher
國民參政會秘書處 ([南京])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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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審四第一號 廖參政員學章等十二人提 請發大宗現鈔以調濟金融而救濟蓉行鈔荒案
審四第二號 周參政員生楨等十三人提 請於寧夏設立大規模之毛織工廠案
審四第三號 朱參政員惠清等八人提 請政府挽救茶葉出口貿易以維生產而爭取外匯案
審四第四號 陳參政員其業等八人提 擬請將現行田賦制度略予修正以寬民力而利徵收案
審四第五號 張參政員登鰲等七人提 徵實徵購應以各省地方農產品種為標準分別徵購以期合理而恤民艱案
審四第六號 李參政員薦廷等二十三人提 請政府於最短期間頒布工業會法並嚴格執行遷讓軍隊占用廠房之諾言案
審四第七號 溫參政員良儒等十人提 為豁免陝西田賦額外附加以昭公允而恤民困案
審四第八號 褚參政員輔成等十三人提 請政府對輸日物資交換對象應將人造絲一項刪去換列日本乾繭以切合實際需要解救國內繅絲工業原料恐謊案
審四第九號 李參政員薦廷等二十二人提 工廠購置機器及材料所需外匯應請政府儘先核結案
審四第十號 李參政員薦廷等二十二人提 請金融界改變對工業貸款態度並准以機器不動產作為押貸以維民族工業案
審四第十一號 馬參政員景常等十六人提 請速豁免黃泛區田賦併力行簡化政策以便休養生息而培元氣案
審四第十二號 薛參政員明劍等十七人提 擬請政府調整稅務機構節省人力財力案
審四第十三號 李參政員培炎等十二人提 擬請改善縣級財政機構以節浮費而蘇民困案
審四第十四號 李參培炎等十二人提 擬請政府發還滇省所購美金糧儲券案
審四第十五號 甘參政員績鏞等十八人提 請明定財務人員任用標準案
審四第十六號 王參政員化一洽民等二十七人提 為穩定東北物價免受各地波動請隨時提高流通券對法幣比值以減少發行而安定民生案
審四第十七號 甘參政員績鏞等十八人提 請修改財政收支系統從新分配稅源以健全地方財政案
審四第十八號 桂參政員芬等十一人提 請通令各財政經濟機構不准提成分利案
審四第十九號 桂參政員芬等十一人提 請整理幣制案
審四第二十號 王參政員寒生等十三人提 請政府速設法使東北工廠復工並速處理敵偽之房地產以利民生而保公物案
審四第二十一號 沙參政員彥楷等七人提 為請迅速施行常平倉制以急救農村崩潰案
審四第二十二號 黃參政員肅方等十一人提 成都市電荒嚴重妨礙工商業發展請由 政府撥發電機以應急需案
審四第二十三號 薛參政員明劍等十人提 擬請政府協助並督促淮南礦路公司修復礦區至裕溪口鐵路接近長江運輸並將長興煤礦公司迅速復工以利京滬各地工業燃料增加生產案
審四第二十四號 柯參政員與參等七人提 請政府擴充玉門油礦設備以期增加產量改良品質案
審四第二十五號 柯參政員與參等七人提 請將日本賠償之工業機器關於毛紡織部分撥歸西北俾資發展毛紡織工業案
審四第二十六號 蔣參政員建白等九人提 中央應撥助上海市政府建設經費案
審四第二十七號 金蔣參政員振玉建白等七人提 解除房荒應鼓勵建屋並廢止房地產不得作押款之規定案
審四第二十八號 奚參政員倫等二十九人提 擬請政府保證法幣對外匯率變動範圍藉以鞏固法幣對外價值遏止金鈔投機操縱案
審四第二十九號 奚參政員倫等二十九人提 請創設復興金融公司以供應生產事業所需之長期資金並吸收社會遊資以安定金融案
審四第三十號 趙參政員和亭等九人提 請行政院轉令財政部從速施行扶植縣銀行發展一案以厚國基而利民生案
審四第三十一號 張參政員丹屏等十一人提 擬請修訂財政收支系統以奠定自治財政基礎而利憲政實施案
審四第三十二號 奚參政員倫等二十九人提 擬請政府准許人民以黃金外匯輸入許可物資俾可利用民間自有力量而謀物資充裕及物價穩定案
審四第三十三號 王參政員澤民等十二人提 請政府速以公債抵借國人在國外各地(香港亦在內)之存款一部購運國外米麥以濟軍民兩食而救糧荒案
審四第三十四號 奚參政員倫等三十人提 擬請政府恢復法幣發行比例準備制藉以重建法幣信用穩定法幣價值案
審四第三十五號 王參政員維新等十三人提 中國版圖之內應完全使用法幣所有區域性之幣制應即一律廢止案
審四第三十六號 王參政員維之等十三人提 陝北延安等縣光復伊始地瘠民貧百廢待興所需一切政教各費地方無力負擔擬請由國庫支付以蘇民困案
審四第三十七號 王參政員維之等十二人提 陝西田賦額徵實失衡負擔奇重擬請政府減免賦額並將附加下余百分之五十明令停止徵收以期負擔平均而事蘇息案
審四笫三十八號 吳參政員雲芳等十三人提 陝西農貸數額太少請求放寬尺度增加貸額俾陝西農民能得實惠案
審四第三十九號 吳參政員雲芳等十六人提 請向國府建議鼓勵京滬工商業家投資興辦陝北毛織廠皮革廠及陝南桐油石棉各廠開發地方富源以裕民生案
審四第四十號 魏參政員際青等六人提 擬請政府停止發行巨額鈔票使物價穩定以挽救經濟危機案
審四第四十一號 張參政員之江等二十五人提 請政府對河北省接收敵偽產業免予價購併將敵股部份准由省與商股合資經營以扶助地方事業增厚地方經濟力量案
審四第四十二號 吳參政員蘊初等九人提 後方工業界為解除目下疾苦請政府施行所希望之三事案
審四第四十三號 吳參政員蘊初等十人提 工業界為針對目下疾苦請政府施行所希望之八事案
審四第四十四號 吳參政員蘊初等八人提 工礦運輸事業重估固定資產暫行辦法應予修正免多耗人力而息紛爭案
審四第四十五號 商參政員文立等十人提 請由此次日本工廠劃作賠款折遷我國應請擇定其中玻璃工廠制鋁工廠及電力工廠若干所設置黔省案
審四第四十六號 陳參政員榮芳等四十五人提 緊急動議平仰物價案
審四第四十七號 張參政員之江等二十六人提 積極促進生產建設力求自力更生之道安定民生而固國本案
審四第四十八號 王參政員立哉等十七人提 山東礦業受戰禍摧殘慘重政府應迅速協助復興以利生產而解決煤荒案
審四第四十九號 伍參政員純武等三十二人提 請政府立下最大決心本有錢出錢原則徵用豪富財產以挽救當前經濟破產案
審四第五十號 張參政員之江等二十二人提 為河北省天氣亢旱災象已呈三十六年度田賦徵實請延期至十月一日起開徵以蘇民困案
審四第五十一號 齊參政員振興等十人提 請政府減輕江西本年度征糧配額增加運費及免除限價收購糧食案
審四第五十二號 康參政員紹周等十二人提 請政府廢止田賦徵實制度回征法幣案
審四第五十三號 趙參政員公魯等十二人提 請由中央設法撥運糧食救濟山東糧荒兼維軍食案
審四第五十四號 李參政員鴻文等二十一人提 請政府從速釐訂國際貿易政策以解目前經濟危機而蘇民困案
審四第五十五號 黃參政員誥等十人提 各省財政因稅源甚少支出浩繁收支失衡政府亟應補助其預算差額以利省政推行並於國庫中劃定數額指為各省地方建設經費籍謀全國各省均衡發展案
審四第五十六號 胡參政員運鴻等九人提 請政府依照成案就江西鎢砂盈利提撥一半補助江西省縣建設經費及地方人民福利之用案
審四第五十七號 趙參政員公魯等九人提 中央出售青島中紡公司紗廠請准山東省人民優先承購案
審四第五十八號 陳參政員紀瀅等十三人提 請政府迅謀挽救及發展北平市地毯琺瑯及紙花等工業以裕外匯收入而救濟失業工人案
審四第五十九號 王參政員仲裕等六人提 請大量撥發魯省工業貸款藉資扶植髮展各種工業案
審四第六十號 達參政員浦生等十八人提 為物價狂漲民生日蹙社會紊亂應如何穩定與救濟共挽危機案
審四第六十一號 趙參政員公魯等九人提 請政府增撥華北各省合作供銷處基金並飭令各銀行向合作供銷處貸款俾控制物資進而加強合作生產藉以平仰物價安定社會案
審四第六十二號 商參政員文立等八人提 請取銷美種煙葉貨物稅以救濟農村而事推廣案
審四第六十三號 王參政員化一等二十六人提 請政府確定對東北合理之經濟政策以體恤民生而爭取民心案
審四第六十四號 商參政員文立等十七人提 請明令更改中央與地方稅收之劃分以充裕各縣財源而積極開展建國工作之平衡發展案
審四第六十五號 孫參政員汝堅等八人提 為請減少西康賦額以蘇民困案
審四第六十六號 張參政員定華等九人提 請政府從速救濟貴州水銀礦業並獎勵桐油煙葉生產以裕國家資源案
審四第六十七號 楊參政員不平等十人提 擬請取銷田賦徵實徵購辦法以蘇民困案
審四第六十八號 潘參政員朝英等十二人提 請政府酌減國糖稅率以挽利權而維民生案
審四第六十九號 陳參政員榮芳等十一人提 請政府儲備大量米糧棉花充分供給民需作為平抑物價之利器案
審四第七十號 陳參政員榮芳等十一人提 請政府鼓勵各省參議員負責倡建各本區之實業加緊實現民生主義建設案
審四第七十一號 張參政員守約等十人提 為陝北收復區各縣行政經費請 中央全部補助一年以恤民艱案
審四第七十二號 黃參政員宇人等十六人提 為勝利後黔省工業受經濟影響多形停頓擬請增加貸款數量以資扶持救濟案
審四第七十三號 陸參政員宗騏等八人提 擬請政府切實資助生產事業以利民生而維國本案
審四第七十四號 陸參政員宗騏等七人提 擬請政府轉飭國家銀行盡力扶植粵省特產以裕民生而利國計案
審四第七十五號 陸參政員宗騏等六人提 擬請政府改善紗布南運限額以濟民衣案
審四第七十六號 柯參政員與參等五人提 建議政府請改照食糧市價收購省縣兩級賦糧案
審四第七十七號 王參政員亞民等六人提 請政府澈底整理稅收剷除中飽加強緝私案
審四第七十八號 陳參政員賡雅等八人提 財政改制後貧瘠省份稅源寥寥收支失衡擬請中央增撥稅源以資救濟案
審四第七十九號 陳參政員賡雅等八人提 請准縣屬稅收機關兼辦中央貨直等稅以節開支案
審四第八十號 宋參政員惠清等十一人提 請政府從速整頓現行稅制以蘇民困振人心而鞏固社會經濟基礎藉裕政府收入案
審四第八十一號 許參政員孝炎等十四人提 請政府從速放寬書業及報業用紙進口外匯限額以維文北事業之發展案
審四第八十二號 王參政員錫庚等六人提 請政府令飭財政部合理扶植甘肅省銀行以發展地方金融而利建設案
審四第八十三號 陳參政員賡雅等八人提 請政府征借私人巨額遊資及國外存款以挽經濟危機案
審四第八十四號 陳參政員賡雅等八人提 請停止田賦徵實改徵法幣以蘇民困而維政府威信案
審四第八十五號 陳參政員賡雅等八人提 請自三十六年度起將滇省田賦征額減半以蘇民困而固邊敔案
審四第八十六號 陸參政員錫光等七人提 請政府重新改訂地方財政收支系統以期兼顧事實而利政務推行案
審四第八十七號 陸參政員錫光等七人提 請政府對於甘肅駐軍副秣實行補實發價以輕民負案
審四第八十八號 陸參政員錫光等七人提 請政府重新修正所得稅率而裕國庫案
審四第八十九號 王參政員冠英等二十一人提 澈底改革經濟安定民生案
審四第九十號 王參政員冠英等十八人提 因抗戰停業之銀行錢莊應准復業案
審四第九十一號 段參政員焯等八人提 請政府提高甘肅軍糧運費以輕負擔而維民命案
審四第九十二號 王參政員德興等十二人提 請政府嚴令主管機關切實遵行鹽政綱領以利商運而免鹽荒案
審四第九十三號 林參政員可璣等五人提 扶植民營事業以挽經濟危機案
審四第九十四號 崔參政員震華等十一人提 請政府速向國外購借糧食以濟糧荒並對華北收復區域實施有效救濟案
審四第九十五號 黃參政員鍾岳等十七人提 請政府放寬省銀行營業範圍並參加省外辦事處業務種類俾省際間金融經濟與各省經濟建設得以充分發展案
審四第九十六號 李參政員鴻文等四十二人提 請政府從速興辦黃河龍門水電工廠發展北方實業以裕國計民生案
審四第九十七號 劉參政員傑等十八人提 請政府按生產貸款辦法貸與山西民營工礦事業以維生產而舒民困案
審四第九十八號 唐參政員國楨等三十四人提 請中央對湘省三十六年度徵實數額確予核減以恤民艱家
審四第九十九號 尹參政員述賢等二十八人提 建議政府改革幣制案
審四第一〇〇號 王參政員錫庚等八人提 請中央對於邊遠省份之貧瘠市縣財政按實際需要予以補助使各項建設得以平衡發展案
審四第一〇一號 孔參政員庚等十二人提 請飭中央銀行在沙市推設分支機構以資調劑金融飭交通機關在沙市設立輪船航空各站以利行旅案
審四第一〇二號 羅參政員夢冊等十二人提 請政府恪遵基本國策立即停止出售國營事業並將日本賠償工廠置諸國營基礎之上逐漸奠立國民經濟平等案
審四第一〇三號 陶參政員玄等三十六人提 為請變更錫箔稅稅制以維產地民生並以杜絕走私案
審四第一〇四號 石參政員信嘉等十二人提 請政府酌量變更關於日本賠償之煉鋼煉鐵機器設備之分配標準充實華中鋼鐵廠之設備以資發展華中鋼鐵事業案
審四第一〇五號 金參政員際唐等八人提 擬請行政院物資供應局所有物資應平價出售以供給人民便利使用案
審四第一〇六號 韓參政員漢藩等十人提 請政府對粵省輸入事業放寬限制尺度以維商艱而利工業發展案
審四第一〇七號 潘參政員朝英等十一人提 請政府加倍償還公債本息以維民本案
審四第一〇八號 馬參政員乘風等二十人提 請政府緊縮開支集中使用財政力量於戡定內亂確保國家治安案
審四第一〇九號 李參政員樹茂等八人提 提請政府減輕察綏兩省徵實徵購派額並提高糧價以紓邊民痛苦案
審四第一一〇號 何參政員春帆等六人提 請政府修正取締省銀行在省外推設機構及限制省外業務條文以發展地方經濟案
審四第一一一號 姜參政員蘊剛等八人提 第二屆自費留學生購買外匯請轉政府按照三三五〇匯率結匯案
審四第一一二號 武參政員肇煦等二十二人提 請政府嚴懲貪官繆柣傑以振官紀而肅政風案
審四第一一三號 韓參政員漢藩等九人提 擬請政府准許廣東省銀行在國外僑胞眾多地方增設機構以便吸收僑匯案
審四第一一四號 謝參政員娥等二十五人提 改進台灣省政鞏固海疆以安民心而杜國際覬覦案
審四第一一五號 羅參政員萬俥等二十人提 安定物價平衡預算停發紙幣以維民生案
審四第一一六號 孫參政員汝堅等十一人提 建議公司法應有職工分紅之明文規定以調協勞資節制資本澈底消除工潮案
審四第一一七號 范參政員承樞等六人提 請政府迅即降低雲南田賦等則以蘇民困而昭公允案
審四第一一八號 沈參政員之敬等十五人提 全面停止徵實折價收賦案
審四第一一九號 陳參政員耀東等十六人提 請政府收回官僚資本經營下之首都電廠撥還南京市政府接管以重市政而利建設案
審四第一二〇號 李參政員鑒之等六人提 簡化縣級財務機構案
審四第一二一號 艾參政員時等五人提 建議政府准許第二屆自費留學生依發榜時外匯匯率結匯留學案
審四第一二二號 王參政員德興等十一人提 請財政對省銀行及商業銀行放寬尺度得在各地設立機構以期發展各地方之經濟及金融案
審四第一二三號 李參政員培國等十九人提 請中央撥款開發熱河工礦業振興實業而維國本案
審四第一二四號 李參政員樹茂等六人提 請政府標售接收敵偽之工廠時應以各地合作組織為第一對象並予以優先條件案
審四第一二五號 趙參政員雪峰等八人提 提高國家銀行存款利息用以吸收遊資案
審四第一二六號 李參政員鑒之等六人提 滇省三一年度徵購稻穀搭銷美金節約建國儲券依法迅予兌現以昭大信而維人民權益案
審四第一二七號 謝參政員娥等七人提 利用黃泛區域增加糧食生產案
審四第一二八號 沈參政員之敬等十三人提 增加報紙輸入限額挽救垂危之報業案
審四第一二九號 韓參政員兆鶚等五人提 請配購物資與各私立學校及各民營報社通訊社以挽救教育及新聞事業危機案
審四第一三〇號 嚴參政員錞等八人提 請政府飭令中央銀行提高昆明結匯牌價以恤商艱而勵出口案
審四第一三一號 嚴參政員錞等九人提 擬請政府令飭國家銀行提高息率吸收存款納遊資於正執並嚴密管制商業銀行以安定金融而維護民生案
審四第一三二號 陳參政員賡雅等八人提 請緊縮商業銀行以整頓金融紊亂案
審四第一三三號 金參政員維繫等七人提 擬請確定縣級預算以健全基層政治案

Language Chinese
Publication date 民國三十六年[1947]
Source
institution QS:P195,Q732353
(民國時期文獻 民國圖書)
館藏信息
InfoField
官/575.9014/33985
主題
InfoField
國民參政會
中圖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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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93.2
載體形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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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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